青少年接觸尼古丁恐永久影響大腦發育 電子煙風險不容忽視
電子煙經常被包裝成紙菸的「安全替代品」,且添加糖果、水果等口味吸引年輕人,但其成分可能包含尼古丁、添加物、香料及多種化學物質,其中部分物質已被證實具有致癌性,對於身心仍在發育階段的青少年族群,構成健康潛在威脅。
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公告施行
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依修正通過之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禁止任何人製造、輸入、販賣(包括透過網路、實體店面及面交)、供應(提供他人使用)、展示或廣告(製作廣告、接受傳播或刊載)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,相關罰則說明如下:
▲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有製造、輸入、廣告行為,處新臺幣1千萬元至5千萬元罰鍰;製造或輸入業者以外之人,若有製造、輸入行為,則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。
▲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如製作廣告、接受傳播或刊載,處新臺幣40萬元至2百萬元罰鍰;製造業、輸入業、廣告業、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,則處新臺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。
▲販賣、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,處新臺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。
▲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,處新臺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。
▲使用類菸品者,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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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官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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